同在現場的當事人洪心怡也就此事進行了回應。
她說:「我一開始的確有和TVB進行溝通,但之後就和TVB說了,決定不簽約。
我之所以簽約伍仲衡,是因為我們的音樂理念比較接近,例如他說自己創作慢歌比較多,而我恰好唱慢歌比較多。
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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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洪心怡還澄清,她拒絕TVB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合約期限過長,而是更看重合約的自由度。「簽約的話,我想合約自由度大一點。
如果和伍仲衡簽約,我們在溝通上會更加順暢,我創作的歌曲也能直接拿給他聽取意見。」總而言之,伍仲衡方面表達的意思很清楚:不想因此事和TVB關係破裂,也沒有故意和TVB作對。
小編認為,他們的回應還是比較體面的,TVB不妨重新考慮之前的決定。
事實上,TVB在香港樂壇的處境和實力已經和過往大不相同,這次的決定很容易被競爭對手操作,進而引發新一波的反對浪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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