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63歲,大病一場後決定及時行樂!賣了房湊310萬帶老婆到處旅遊,第1個月每天都很開心,但到第3個月「旅途中給老婆買了個金鐲子」才發現事情大條...

可周遊全國這錢從哪來呢,光是我們倆這退休金似乎不太夠,存款也沒有多少。

老伴建議:要不然把房子給賣了?

我跟老伴有兩套房,一個是現在住的精裝三室一廳,還有一個是老小區的老房子。

思來想去,我們還是決定把老房子給賣了,那房子太破,租出去都費勁,賣的話,還是仗著那好地段,才能有個好價錢。

於是,我們便趕緊聯繫人,把房子給賣了,本來談好75萬(約333萬台幣),最後70萬(約310萬台幣)成交。

賣房子的事情,我們一開始沒跟兒子說,賣完才告訴他的。

可兒子聽說了這件事,卻勃然大怒,罵我們見識短,凈給他添麻煩。

當時我就有些不開心,咱賣自己的房子還得他同意麼,可兒子畢竟是兒子,我也不能跟他撕破臉什麼的,哄兩句也就算了。

後來,我跟老伴又把車給賣了,換了一輛大車,打算以後自駕游。

又陸陸續續的買了帳篷、爐子、毯子、壓縮餅乾那些,都是為自駕游準備的。

出發前一天,我們老兩口請兒子兒媳吃了頓飯,兒子陰著臉,好似很不高興。

等到第二天,我跟老伴興緻勃勃的出發了,首先就是去附近的一個景區看看,那個景區老伴去過多次,我卻從未去過。

把車開到景區下面。

我們倆買了票就沖了進去,一天下來花了三四百(約1800台幣),玩的那叫一個盡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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